我正在为我的客户开发一些标记基础设施。需要对以下内容进行标记 - 地区、国家、城市和办公地点。
内容树中的项目只能标记为地区、国家或城市。但上述标签之间也需要存在如下关系
地区 --> 国家 --> 城市 --> 办公地点。
城市和办公地点之间的关系可以是多对多的。
我可以通过拥有 4 个单独的列表来追求上述关系——地区、国家、城市和办事处各一份。
然后我可以遵循两种标记模式
任何一个
在办公室标签项目上,可以有一个城市标签的多列表字段,并且可以为办公室选择多个城市。然后城市标签可以有一个用于选择国家的多列表字段,而国家标签可以有一个用于区域的多列表。区域项目将没有任何字段。
或者
一个地区标签可以有一个多列表字段来选择国家,一个国家标签可以有一个字段来选择城市,一个城市可以有一个用于办公室的多列表字段,而办公室不会有任何字段。
哪种方法更可取,为什么?
我不想做一个层次结构,因为这不适合多对多关系问题。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