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标签 [metasyntactic-variable]
For questions regarding programming in ECMAScript (JavaScript/JS) and its various dialects/implementations (excluding ActionScript). Note JavaScript is NOT the same as Java! Please include all relevant tags on your question; e.g., [node.js], [jquery], [json], [reactjs], [angular], [ember.js], [vue.js], [typescript], [svelte], etc.
variables - 到 foo bar,还是不到 foo bar:这是个问题
这是Big Nerd Ranch的 Charles Brian Quinn在acts_as_conference的演讲中最初讨论的内容。他正在讨论他从向许多编程新手和 Rails 新手指导 Ruby on Rails 训练营中学到的东西。
一张特别突出的幻灯片是在尝试教某人编程时从不使用 foo 和 bar 作为示例。他的理由很简单。
哪个更容易理解?
或者
我自己在解释某事时发生了很多次,我立即跳到 go to foo bar 占位符,但随后意识到我的错误,并通过使用真实世界的场景使示例更有意义。
这在尝试教没有编程经验的人时尤其适用,并且您最终需要在解释您实际尝试教的内容之前解释 foo 和 bar。
然而,对于有经验的程序员来说,使用 foo 和 bar 似乎没问题,尽管我个人认为,与 Charles 一样,这是需要改变的东西。
快速搜索“foo”会返回超过 20 页的结果,其中 foo 以我可以理解的更多方式使用。在某些情况下,我正在阅读有关特定语言的问题,我这样做是为了帮助更好地理解该语言。如果使用适用的变量名而不是 foo 和 bar,则更容易理解和解释问题。所以对于经验丰富的开发人员来说,这个结构似乎也有点缺陷。
这是一个永远可以被踢掉的习惯吗?你为什么选择 foo bar 或不 foo bar?
python - 下划线 _ 作为 Python 中的变量名
Peter Norvig 有一篇文章描述了一个程序,通过结合确定性逻辑运算和可能解决方案的智能遍历来解决数独谜题,即使是最难的谜题。后者是递归完成的;这是那个函数(source):
(为了我的眼睛,我添加了一些空格、CR 和制表符;向 Norvig 博士道歉。)
在评论下方有一行以“ _,s
”开头。这似乎是len(values[s]),s
具有最小值的解压缩元组 ( ) s
。Norvig 博士是否使用“ _
”作为变量名只是为了表明它是“无关紧要”的结果,还是发生了其他事情?是否有时_
建议将“”作为变量名?在交互模式下,“ _
”保存前一个操作的答案;非交互式代码中是否有类似的功能?
更新
谢谢你的好答案。我想答案是亚历克斯·马泰利(Alex Martelli)的“增值”;他指出,“_, vbl_of_interest”习语通常是 DSU 习语的副作用,而这本身在很大程度上是不必要的。
javascript - Javascript getVariableName
这是我的第一篇文章。
我正在尝试使用 javascript 进行一些基本的元编程,我想知道是否有一种方法可以获取特定对象的 id 并使用该 id 访问变量名,或者只是获取一个变量名特定对象。我想重新创建一种情况,您首先在网页中创建每个 html,然后附加到与特定类相关联的一些 html 标记事件 - 示例类 Person-。例如:假设下一个代码:
在 HTML 代码中假设我有下一段代码。
然后,您可能会注意到 onclick 事件使用了我之前创建的 aVariableName,但是因为我首先创建了变量的名称,然后将名称附加到代码中,因为我知道 aVariableName 是该对象的名称。我想要做或实现的是在不知道特定对象的变量名的情况下在 html 中创建上面的文本。我在网上冲浪,但不幸的是,我没有找到任何关于它的信息。
history - foo 和 bar 的由来是什么?
它们来自哪里,何时首次使用?
python - Python下划线作为函数参数
我有一个 python 特定的问题。单个下划线_
作为参数是什么意思?我有一个函数调用hexdump(_)
. _ 从未定义过,所以我想它有一些特殊的价值,我在网上找不到告诉我它意味着什么的参考资料。如果你能告诉我,我会很高兴。
python - Python中单个下划线“_”变量的目的是什么?
这段代码中的_
after是什么意思?for
objective-c - cocoaasyncsocket 发送数据>128bytes(谷歌协议缓冲区)
我正在使用 cocoaasyncsocket 将数据 Google 协议缓冲区(使用http://code.google.com/p/metasyntactic/wiki/ProtocolBuffers)发送到 Java 服务器。这一切都很好,但是对于消息(protoToSend)>128bytes 我遇到了问题,因为 Java 服务器无法正确读取消息长度,我想是因为我从 Objective C 发送了错误的长度。
我目前发送数据如下:
有任何想法吗?
提前致谢
coding-style - 为什么选择 Foo、Bar 和 Baz?
只是出于好奇,没有任何人生目标……我想知道“foo”、“bar”和“baz”作为许多编程示例中使用的通用标识符的起源和含义(如果有的话)是什么?
terminology - I have heard Foo a lot, what does it mean?
Call me a noob, 'cause I really am, but what does 'foo' mean? I have seen it a lot. but I don't know what it means. Could someone clarify? All help is apprecia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