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此评论的以下摘录:
AFAIK,通过网络适配器与 GPL 代码交互很好。拥有比这更紧密耦合的代码通常是不行的(再次,AFAIK),特别是如果您的代码没有 GPL 代码就无法运行,但这是一个灰色区域。
因此,如果我想使用 GPL(而不是 LGPL)的图形库,我是否可以决定让它成为 linux 计算机上图形服务的一部分,只要我发布使用这个库实现此服务的代码?
假设库实现了 SVG,我决定用 SVG 来绘制矢量图形的所有屏幕。我没有将 SVG 滚动到我的几个应用程序中(并因此打开它们的源代码),而是创建了一个服务(或内核驱动程序),它侦听套接字(或实现图形设备),该套接字获取 SVG 数据并将其渲染到屏幕使用图书馆。我根据库的 GPL 发布服务/内核驱动程序代码。我不会为使用该服务或内核驱动程序的任何程序发布代码。我发布了服务/内核驱动程序的 API,以便其他人可以实现、替换它,并且仍然使用不同的服务/驱动程序运行我的二进制文件,或者开发反射器等。
- 我是否违反了 GPL 的法律条款
- 我是否违反了 GPL 的精神
我敢肯定其他人已经考虑过这一点 - 它是否发生过,社区的反应是什么?
-亚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