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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对象,我需要从另一个对象控制它。

什么是更好的做法,为什么?

通过在它的构造函数中引用对象window.object = this,然后window.object.method()从另一个调用

或者

开始监听$(window).on 'objectEvent'并从其他对象触发事件,例如$(window).trigger('objectEvent')

我目前正在使用第二种方法,但我想知道它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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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种方法是最不坏的。您想避免污染全局命名空间,即:将属性添加到window.

在第二种情况下,您正在向它添加侦听器,如果您命名事件名称,这还不错,但最好的选择是使用中间对象并实现Pub/Sub模式,因此两个对象自己交互通过这。

于 2012-10-26T16:25:56.927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