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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见过一些许可证的例子,它们使用的条款是“根据 GPL 获得许可,但可以根据要求提供 LGPL”。作为软件的唯一所有者,这是一个可行的许可方案吗?

我主要是因为我想在 GPL 下发布软件,以鼓励人们做出贡献,并使这些贡献成为开源的。但是,在此过程中,我不会完全阻止任何人将代码用于有用的应用程序。我想如果我要求他们必须首先与我联系,大多数人会很懒惰并且 GPL 他们的软件(假设它是要发布的东西)。

我不确定这个许可证有多现实,因为这似乎也是第一次有人要求他们提供他们的 LGPL 代码,然后他们可以根据 LGPL 许可证重新分发这些代码,从而绕过与我联系的要求。

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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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虽然您可能拥有您编写的代码的版权(因此可以根据您想要的任何许可发布它),但您不一定拥有其他贡献者作品的版权,除非他们专门将版权签署给当他们提交更改时。也就是说,如果你想鼓励其他人为你的项目做出贡献,你应该选择一个许可证并坚持下去。双重许可主要来自较大的组织,它们要么承担提交的版权,要么根本不接受外部贡献。

其次,用户在将代码用于特定目的之前必须与您联系的心态与 GPL 和 LGPL 的理念完全背道而驰。这些许可证的重点是,作者除了要求在重新分发二进制文件时提供源代码之外,对软件的使用方式没有发言权。

IMO,您可能应该尝试评估您在这里真正想要完成的工作。如果您希望鼓励人们为开源项目做出贡献,那么 GPL 并没有垄断鼓励贡献的权利。许多项目在 Apache、BSD、LGPL 和其他开源许可下都取得了成功。修改开源软件的个人和组织通常非常乐意贡献他们的更改——除了在大多数情况下这样做是体面的事情之外,维护单独的分支是一件令人头疼的事情。(GPL 中没有任何内容强制任何人将他们的贡献发回给你。)

于 2012-09-18T05:13:21.31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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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的软件许可证是 GPL 或 LGPL。当然,作为版权所有者/唯一作者,您可以提供不同的条款,但这通常是众所周知的,因此无论如何都不需要添加“可能”句子。

那句额外的句子只会让你看起来像,你是出于战术原因在 GPL 下获得许可。但是 GPL 不是战术性的,而是战略性的。按照设计,我们通过 GPL 强制执行我们的软件用户的权利。作为作者,我们付出了很多。

为什么你担心你的慷慨提议不会被你的软件用户所接受?

也许你的软件没用?好吧,为什么要关心?在 GPL 下发布你不会做错任何事。如果将来有某个用户在那里,她会知道究竟传递了哪些权限。此外,她可能会通过再次扩展软件并传递它来回馈。

因此,在跳入此类句子之前,最好先讨论 GPL 和/或 LGPL 是否适合您的软件类型。你还没有分享任何关于你的软件的细节,那么应该如何提供有用的反馈呢?

您还知道 GPL v3 系列以及为某些用户/项目添加例外的可能性吗?

于 2012-09-27T00:04:35.477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