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办法为开放的泛型类型声明一个变量?
给定:用户从工厂方法中获得了一个通用类 Logger。有没有办法拥有一个可以容纳任何记录器的变量?
现在 Logger 继承自 Logger 只是为了能够为实例声明一个变量,而无需关心那里记录的是什么类型。
我使用 MEF,在导出中我可以使用类似 [Export(typeof(Logger<>))] 的语法来导出泛型类型...(在导入时指定确切的类型),因此对开放类型有一些支持(至少在 typeof 中)。我现在需要的是这样的语法
记录器<>记录器{获取;放; }
有可能做这样的事情吗?这种特殊的语法让我“需要类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