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公司希望生产一套绘图 (CAD) 和地图解决方案 (GIS) 作为托管环境中的商业解决方案(用户可以通过网络订阅访问)。在后端,我们希望实现一个在 GNU LGPLv3 下可用的内容/文档管理平台。我们的意图是不分发 LGPL 应用程序,也不向最终用户公开其用户界面(它将类似于我们解决方案的数据库使用)。也就是说,鉴于我们将向客户收取我们的解决方案的费用,这种用法是否符合许可?此外,由于我们没有修改 LGPL 平台的源代码(我们仅通过其发布的 Web 服务 API 以编程方式访问它),我们是否需要提供我们的源代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