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符合 OAuth2.0 和 RFC 6749 的应用程序。
我现在需要扩展行为,以便新的 RP 将调用我的/auth
端点,并且它期待包含我的 auth_ref 的响应,因此我认为我应该在请求中application/x-www-form-urlencoded
使用而不是默认格式。application/json
这有两个原因:
- 如果请求来自 Web 浏览器,我不需要使用登录页面响应更改我现有的 http Web 重定向行为
- 我可以扩展系统以迎合新的 RP,该 RP 需要包含 auth_ref 的 JSON 响应等
Q1。这个规范符合吗?根据我对RFC的理解
Q2。我正在考虑的另一种方法是只公开一个不同的端点/authz
Q3。还要考虑在同一/auth
端点上向请求添加新参数的可能性。这也会变得不符合规范吗?还是将其视为规范的扩展?如果我扩展它有什么影响吗?
提前致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