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从分支 A 创建了一个新的功能分支 B。
现在我想将分支 B 合并回 A 并删除分支 B。
但我对这两个术语感到困惑
- 合并分支
- 重新整合分支
我不明白这两者有何不同,以及如何使用 svn 命令行来做到这一点。
欢迎任何有用的建议
我从分支 A 创建了一个新的功能分支 B。
现在我想将分支 B 合并回 A 并删除分支 B。
但我对这两个术语感到困惑
我不明白这两者有何不同,以及如何使用 svn 命令行来做到这一点。
欢迎任何有用的建议
重新整合是合并的一种特殊情况。合并是一个通用术语。但是,当您将分支(在您的情况下为 B)合并回其父级(A)时,您正在重新集成。
svn merge
在 1.8 之前曾经有一个--reintegrate
标志。这已被弃用,您不必再告诉svn
您正在重新集成。它足够聪明,可以弄清楚。
在分支 A 的副本中,合并分支 B 的命令是:
svn merge URL-to-branch-B
请注意,在 1.8 之前,您不能多次重新集成同一个分支,尽管可以通过操作svn merge properties
. 也就是说,一旦重新集成,您必须删除分支(最佳实践)。我提到这一点,因为您可能与使用旧版本的人合作svn
,并且如果您计划在重新集成后保持分支存活,那么您(使用新svn
版本)将不得不进行合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