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知道之前有人问过这个问题,但是最近苹果已经更改并采用了 testflight,现在需要通过 iTunesConnect 创建应用程序。
现在,是否可以暂时创建一个具有虚拟名称的应用程序,然后再更改它?
另一种解决方案可能是删除旧名称的应用程序,并创建一个全新的应用程序。然后,我想我还需要从我的开发帐户中删除以前的 bundleID 并使用新名称为新构建创建一个新的。假设我没有为虚拟 bundleID 购买特定许可证,我是否会因这种方法而遭受任何损失?(例如开发帐户的 bundleID 配额或类似“我可以拥有的东西数量”之类的东西现在减少了 1 种东西)。
一个额外的问题:有格式 X - Y 的应用程序名称,例如:“FooApp - foo 的返回”。这是否仅在 appName 下指定?创建一个bundleID www.user.FooApp 并命名为“FooApp - Return of the foo”有意义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