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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一个包含多个模块的项目,说“应用程序 A”和“应用程序 B”模块(这些是具有自己的 pom 文件但彼此不相关的单独模块)。

在开发周期中,每个模块都有自己的功能分支。说,

 Application A --- Master
                  \
                   - Feature 1

 Application B --- Master
                  \
                   - Feature 1

假设应用程序 A 是独立的,并且有自己的发布周期/版本。

应用程序 B 使用应用程序 A 作为 jar。并在其 pom 依赖项中定义。

现在,两个团队都在开发一个功能分支,比如“功能 1”。设置 Jenkins 构建的最佳方法是什么,以便应用程序 B 的构建作业能够使用应用程序 A 的“功能 1”分支中的最新 jar。

鉴于功能 1 不允许将其工件部署到 Maven 存储库。

不知何故,我希望将应用程序 A 的功能 1 分支中的 jar 作为应用程序 B 的正确依赖项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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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回答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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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不允许 feature1 部署到 Maven 存储库?

如果不是在 repo 中混合不稳定和稳定的代码,那么为不稳定的代码设置第二个 maven 存储库怎么样?

于 2013-11-23T13:40:53.200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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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不应该只使用新版本来解决这个问题并创建快照吗?对于您的新功能,您可以为即将到来的特定版本创建快照。(例如 01.01.00.001-SNAPSHOT)。master 仍然有一个不同的版本(例如 01.00.00.055)并且不会被这个新版本的快照所困扰。尽管您的其他应用程序上的功能分支可以使用版本 01.01.00.001-SNAPSHOT 作为依赖项。

于 2016-09-02T11:50:04.32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