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话短说。我找到了对我的应用程序有用的带有 API 的不错的开源项目。但是,最初它是在 GPL-v3 许可下分发的。我已经与唯一贡献者的创建者进行了交谈,他说他可以为我做一个例外并根据 Apache 许可证 2.0 为我提供它。
我的问题是:
- 是他写的电子邮件,他可以根据此许可证向我提供足够的内容,或者他应该给我写其他内容,例如:我同意根据 Apache 许可证版本 2.0 而不是 GPL-v3 向 [PERSON] 提供 X 项目
- 我应该在页面中写什么:特殊 Apache 许可证下的项目 X,版本 2.0,还是什么?因为写项目 X 在 GPL-v3 下将表明整个应用程序应该在这个许可证下。
- 如果这个项目使用另一个开源项目 [library](在许可证 Apache 2.0 下),我是否需要将它也写为另一个关于列表元素,或者不需要?
非常感谢您的所有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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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来说,因为可能不清楚,所以我问的不是关于代码中的关于框,因为毕竟只有注释会消失,但或多或少是这样的:
开源项目包括:
...
Project X 版权所有 Creator Y 2010-2013,根据 Apache 许可证特别分发,版本 2.0
或者
Project X 版权所有 Creator Y 2010-2013,在 Apache 许可证下分发,版本 2.0
或者
Project X 版权所有 Creator Y 2010-2013
...
除了创作者之外,我更关心可能阅读它并意识到这个项目目前在另一个许可证下分发的人,所以他们应该获得整个应用程序的源代码。
第三个问题是,我是否还需要以类似的形式写关于 Project X 从中获取一些元素的项目,比如仅在那里使用的额外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