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atement_1:每当定义类的构造函数时,都会跳过返回类型,即构造函数不返回任何内容。因此,即使它也不能被宣布为无效。
statement_2:但是classname obj = new classname()
遇到JVM会创建一个对象并返回一个对obj
变量的引用。
这两种说法都是正确的。现在我想知道 statement_2 与 statement_1 的关系。
我的问题是obj
如果构造函数没有返回任何东西,如何初始化?意味着它确实返回了一些东西,那么它应该具有类的返回类型。
class Myclass{
Myclass Myclass(){
//return something of Myclass type
}
}
那么Myclass obj = new Myclass()
它不应该更有意义。
对这个话题有更多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