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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页功能简化后rember,有一个问答,我不是很懂。

问:那我们为什么不马上简化呢?
R:因为那时函数的结构与其参数的结构不一致。

我试图弄清楚这几天,但我不明白这个问题的确切含义是什么。

谁能解释一下弗里德曼想通过问答来展示什么?

提前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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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到本章的这一点,列表上的递归都是使用cond带有两个条件的 a 编写的,其中第二个条件又是另一个cond。这就是作者所说的“参数结构”(一个列表)与“函数结构”(一个两个条件cond)不一致的意思——因为现在这个函数被构造为一个cond具有三个条件的单一结构,更简单、更容易理解。

于 2012-09-13T03:43:24.707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