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ResultObjectPattern的引用。通常,ResultObject 将相当简单,只有私有实例变量引用结果的各种组件,以及用于这些的 getter 方法(可能还有 setter?)。
现在,将行为方法添加到 ResultObject 是不是一个坏主意?例如,假设 ResultObject 将其一个或多个实例变量推送到缓存中并仅在需要时将其取回,或者提供进行一些计算的方法,这样可以吗,或者这些是而是由一个单独的(单例/实用程序)类处理,例如 ResultObjectManag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