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maven3 中,如果我将多模块项目中子模块的 groupId 指定为与父模块相同,则会收到警告。现在我不确定这是否表明我应该使用不同的 groupId 或者我是否应该省略它以使用父 groupId。
根据http://maven.apache.org/guides/mini/guide-naming-conventions.html
确定 groupId 粒度的一个好方法是使用项目结构。也就是说,如果当前项目是一个多模块项目,它应该将一个新的标识符附加到父级的 groupId。例如。org.apache.maven、org.apache.maven.plugins、org.apache.maven.reporting
这让我相信每个孩子都应该有一个与父母不同的 groupId。那是对的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