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对 MVVM 概念的正确解释吗?
- 数据模板 -> 查看
- DependencyObject(控件、ListView 等)-> ViewModel
- 数据上下文 -> 模型
如果我要创建自己的 ViewModel,它会替换实际的控件并需要显式模板?
ViewModel 中的“模型”一词不是指实际模型(例如在 DomainModel 中)?
我还向模型添加了 Presenters,我将其视为实用程序类,用于提升和向视图公开属性等。你能说 ViewModel 是自上而下的表示(视图的模型),而 Presenter 更像是 ModelView,是自下而上的表示(模型的视图)吗?
在这种情况下,我将不得不将上述内容修改为:
- ...
- 数据上下文 -> 演示者
- 演示者 -> 模型
而且我通常不会从 DependencyObject 派生来创建我的自定义表示包装器,而只是创建我的自定义通用视图模型,例如控件而不是我的模型视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