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已经分叉了一个 BSD 许可项目并进行了重大改写。就字符数而言,现在大约 70% 的代码是由我编写的。我想尊重原作者的版权,同时也接受我的作品的署名。最初我打算问最好的方法,但我看到根据这个问题,我可以在许可文件中复制原作者的版权行,并输入我的姓名和我的工作年份。凉爽的。
现在我的问题与这一行有关:
未经事先书面许可,不得使用 PROJECTNAME 的名称或其贡献者的名称来认可或推广源自该软件的产品。
我的重写涉及对应用程序的范围和方向的重大改变。我觉得更改应用程序的名称以更好地代表我的 fork 是合适的。所以:
- 改名字好看吗?我在许可证中没有看到任何禁止它的内容。
- 如何最好地在许可证中表示这一点?我应该用新的项目名称替换旧项目名称吗?我应该将该行修改为“既不是 OLDPROJECTNAME 的名称,也不是 NEWPROJECTNAME 的名称,也不是其贡献者的名称……”?
我知道这里没有人会提供法律建议!我只是在寻找一些来自开源社区的通用指南和最佳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