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FC 5321、5322和6531具有用于验证电子邮件地址的复杂规则。他们:
由于这些复杂的规则,仅使用正则表达式无法执行根据 RFC 测试给定字符串是否是语法上有效的电子邮件地址。
显然,其中许多规则不受主要电子邮件提供商的支持。
从历史上看,为电子邮件地址创建如此复杂的规则的动机是什么?关于电子邮件起源的Wikipedia 文章似乎暗示 1980 年代初期的现代标准旨在涵盖所有具有特定标准和语法的遗留电子邮件系统。
然而,标准的实施者、电子邮件提供商和电子邮件最终用户都对一个工作系统有既得利益,当规则不是太神秘时更容易实现,并且可以很容易地投入到通过有限数量测试的软件中,那么为什么我们今天有一个如此复杂的标准,却没有人充分使用它?
从历史上看,XML 在很大程度上已被 JSON 取代,JSON 的成功部分归功于其语法的简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