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而言之:我正在试图弄清楚是否应该告诉朋友雇主的邮件管理员是否应该修复他们的邮件配置,或者我是否应该修改自己的政策以在我接受的内容上更加自由,或者两者都不要。
一位朋友抱怨无法访问我的邮件服务器上的任何内容。我对其进行了深入研究,似乎他的邮件服务器在连接到我的时提供的主机名位于 *.local 空间中的某个位置,这意味着它无法全局解析。
他们被拒绝了“Helo command denied: Host not found;” 通过我的后缀邮件服务器。我可能对后缀中的 UCE 检查很严格,所以我将他们的(在我看来,配置错误的)服务器列入白名单,但现在我试图弄清楚它们实际上配置错误的程度,而不是我是否过于苛刻在我接受的。
然后我检查了 RFC - RFC 821 说“HELO 接收者可以验证 HELO 参数是否真的对应于发送者的 IP 地址。但是,接收者不得拒绝接受消息,即使发送者的 HELO 命令验证失败。” 这表明我实际上是违反 RFC 的人。
我可以指出,RFC 821 的这一部分是否曾经被未来的 RFC 所取代?或者邮件服务器必须接受带有假 HELO 的邮件吗?是否有任何受人尊敬的权威机构我可以指出 HELO 主机名应该是有效的,作为联系他们的邮件管理员的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