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现在发现我在一个主要是单独的环境中工作,我实际上越来越多地键入完全限定的方法调用,而不是使用 using 指令。以前,我只是与团队中最杰出的编码实践保持一致。
就个人而言,我发现一目了然地阅读冗长的代码更容易,我打字速度很快,尤其是自动完成,我发现自己更频繁地使用谷歌作为我的文档来源,一个完全限定的名称返回一个更窄的结果集。这些显然是偏爱完全限定而不是使用 using 指令的非常武断的原因。
在当今重构工具的时代,使用 using 指令优于完全限定指令是否有具体原因,反之亦然,或者这纯粹是个人判断问题,如注释间距?最后,你更喜欢哪个,为什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