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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正在制作一个控制台应用程序,在其中我将文件从资源管理器拖放到 .exe 上,它会根据我在程序逻辑中设置的规则将它们移动到适当的文件夹中。

该程序运行良好,但是当我选择超过 25 个文件并将它们放在我的 .exe 上时,我收到一个错误:

Windows 无法访问指定的设备、路径或文件。您可能没有适当的权限来访问该项目。

如果我只从同一组中删除 24 个文件,它就可以正常工作。

我究竟做错了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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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您的平台,您可能会遇到最大命令行长度。请参阅此处了解更多信息。

“在运行 Microsoft Windows XP 或更高版本的计算机上,您可以在命令提示符处使用的最大字符串长度为 8191 个字符。在运行 Microsoft Windows 2000 或 Windows NT 4.0 的计算机上,您可以在以下位置使用的最大字符串长度命令提示符为 2047 个字符。”

于 2009-05-27T15:21:22.423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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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导致超出命令行(以及参数)的最大长度的文件数,从而导致此错误?

于 2009-05-27T15:19:02.537 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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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回答后续问题,可能需要有关应用程序用途的更多信息,但如果可能,您可能会更改命令行参数以接受文件夹路径和模式以匹配您要路由的所有必要文件。或者将其更改为带有网格的 GUI 应用程序,您可以将其拖放到其中。

于 2009-05-27T15:29:52.23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