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爸爸说(几年前)电子邮件地址的大写字母很重要,但现在不再重要了。我相当肯定他们从来没有这样做过,因为涉及 DNS/MX 更改的事情不会改变。特别是在网上很难找到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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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我们分块来看:
电子邮件地址的域部分需要符合 RFC 1034,因此(并且一直)不区分大小写:
http://www.ietf.org/rfc/rfc1034.txt
电子邮件地址的本地部分由接收邮件服务器处理,因此理论上是否区分大小写取决于该服务器。除了 RFC 5322 之外,一些邮件服务器还选择强加规则(例如 Gmail 忽略点)或放宽规则(例如亚洲的大多数邮件服务器允许在地址的开头和结尾添加标点符号)。
理论上,邮件服务器可以(同时违反 RFC 5322)实现区分大小写。
也就是说,我不知道有一个人这样做或曾经这样做过。
这是一个主观问题,取决于“电子邮件”的定义。
我的看法是你爸爸是对的。电子邮件不仅仅意味着 SMTP、RFC 兼容的电子邮件,尤其是在历史背景下。cc:Mail 是一个企业消息系统。AOL 在拥有互联网网关之前就拥有内部电子邮件。等等。这些旧系统中的一些是区分大小写的。我记得在发送到某些公司网关时,我们需要确保地址全部大写以成功交付。
电子邮件在 1990 年代中期开始成为 SMTP 的代名词。
http://en.wikipedia.org/wiki/Email#Email_networks
或者
不。
按照惯例,电子邮件名称被视为不区分大小写。
但是,根据 RFC 2181:
http://www.ietf.org/rfc/rfc2821.txt
邮箱的本地部分必须被视为区分大小写。因此,SMTP 实现必须注意保留邮箱本地部分的大小写。邮箱域不区分大小写。特别是,对于某些主机,用户“smith”与用户“Smith”不同。但是,利用邮箱本地部分的大小写敏感性会阻碍互操作性,因此不鼓励使用。
另一份文件说本地部分必须被视为区分大小写,请参阅第 13 页或搜索“敏感”,然后您会看到:
许多不同的地址格式过去在互联网上很常见,其中一些,主机名之前的文本区分大小写。请参阅过时的寻址https://www.rfc-editor.org/rfc/rfc5322#section-4.4
理论上:yes
在实践中:no
可以将电子邮件的部分放在@
区分大小写之前,但从来没有这样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