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正在使用 python 开发一个网络应用程序。

我在同一个请求处理程序中定义了“get”和“post”方法来服务不同的目的。也就是说,我使用“get”方法向用户呈现表单,并使用“post”方法来处理提交的表单。

它工作正常,但这种方法合适吗?还是我应该更好地在不同的请求处理程序中分别定义 get 和 post?谢谢!

4

1 回答 1

2

你的方法是合适的。根据最新的文档,您甚至可以将 post 和 get 定义为请求处理程序之外的函数以及模块中的其他函数,这是我会选择的一种方式,因为它消除了实例化请求处理程序时可能发生的问题。

如果从头开始一个新的应用程序,我可能会尝试使用新的 python 2.7 运行时将我的 get 和 post 函数放在请求处理程序之外,根据 docs 支持它。

于 2011-12-12T12:17:20.597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