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Embed规范提到了 2 种查找 URL 的 oEmbed 内容的不同方法:
- 了解网站的 API 端点并通过 GET 参数传递您想要了解的 URL(如果它与它声明的 URL 模式匹配)。
<link rel="alternate" type="application/json+oembed" ... />
借助(或text/xml+oembed
)HTML 标头发现 oEmbed 版本的 URL 。
第二种方式似乎更通用,因为您不必存储和维护提供者的完整列表。此外,提供者名单是集中式互联网的标志,其中只有少数参与者。这种方法很难扩展。
不过,对于可以解析其他人提供的资源的网站,我可以看到第一种方法的用途。例如,我可以提供来自 Foo 网站的 oEmbed 版本的视频页面。然而,出于几个原因,主要是与安全相关的,我不会相信有人说“我可以为你解析资源 X”,除非 X 的作者对此表示同意,这让我们回到方法 2。
所以我的问题是:我在这里错过了什么?第一种处理oEmbed的方法有什么用?例如,如果您有一种通用的方式来即时发现互联网上的几乎任何资源,为什么还要存储(并保持最新)端点和模式的完整列表(如 oohEmbed )呢?
作为一个非常密切相关的问题,我认为可能会同时提出这个问题(如果我错了,请纠正我):如果一个人没有为 oEmbed 内容提供中心端点,而是说,期待一个每个 URL 上的 '?version=oembed' 参数,返回 oEmbed 版本而不是标准版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