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设计一个数据库,由于我在这个主题上没有太多经验,所以我遇到了一个我不知道如何解决的问题。
在我的概念模型中,我有一个称为“车辆”的对象,客户订购和库存系统监控。这个超类型有两个子类型“Motorcar”和“Motorcycle”。用户可以订购一个或另一个,甚至两者都订购。
现在我处于逻辑设计阶段,我需要知道如何让系统允许两种不同类型的产品。我遇到的问题是,如果我将每个对象的单独属性放入同一个关系中,那么我将拥有对某些对象无用的列。
例如,如果我只有一个包含“Motorcars”和“Motorcycles”的通用表,我称之为“Vehicles”及其所有属性,那么汽车将不需要某些摩托车属性,而摩托车也不需要所有属性车属性。
有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