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团队目前正在使用 CatBoost 开发信用评分模型,我们目前的流程是...
- 按时间顺序对数据进行排序以进行超时采样,并将其拆分为训练集、有效集和测试集
- 执行特征工程
- 在train上执行特征选择和超参数调整(主要是学习率),使用valid作为提前停止的评估集
- 对 train 和 valid 的组合执行超参数调整,使用 test 作为提前停止的评估集
- 使用标准指标(RMSE、ROC AUC 等)评估第 4 步的结果
但是,我担心我们可能会过度拟合第 4 步中的测试集。
在第 4 步中,我们是否应该只在训练上重新拟合模型并在不进行调整的情况下有效(即,使用第 3 步中选择的特征和超参数)?
由于我们的超时采样方案,执行第 4 步的动机是根据更新的数据训练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