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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理解是 APPLET 已被弃用,而 OBJECT 是用于 Java 小程序的首选标记。这个对吗?很多 Java 小程序示例,无论是在网络上还是在书籍中,似乎仍然使用 APPLET 标记。

OBJECT 是否存在任何浏览器兼容性问题(与 APPLET 相比)?

另外,您能否提供一个 Java 小程序正确使用 OBJECT 标记的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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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您最好的选择。以下是所有标签的示例

于 2009-02-13T04:30:15.640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