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研究多重继承的概念(自从我愤怒地编写 C++ 代码以来已经快 10 年了,并且只是在学术上对这个概念感兴趣)。我在维基百科上找到了这个参考。
他们列出的对 MI 的一个批评是“不能从一个类中显式地多次继承”。我对这个声明感到困惑,并且不能 100% 确定这是指什么。
当然,类继承描述了一个类的结构,并且从同一个类多次继承只会重复同一个类契约,所以我看不出它会给批评带来什么好处。显式继承会假设类函数和属性的多个实例吗?
我想了解这种批评指的是什么,以及为什么它隐含地不适用于启用多重继承的语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