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编写一个通用 iOS 应用程序(iPad 和 iPhone),发现自己的类名称很长,无法在两个应用程序之间共享:
FamilyViewController_iPhone.h/m
FamilyViewControllerA_iPad.h/m
DetailViewControllerB_iPhone.h/m
DetailViewControllerB_iPad.h/m
同样,这些家伙内部的类具有完整的名称(包括设备),主要是为了 Interface Builder 可以轻松使用它们。
我考虑过 AControllerA.h 和 BControllerA.h 之类的东西,其中 A=iPhone 和 B=iPad,但也对该选项不感兴趣。
在 iOS 通用应用程序中,这样的类的常规约定是什么——或者我(希望)错过了一些可以避免这种必要性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