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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想看看我的理解是否正确:function关键字的功能在es6中被划分为类和箭头函数。

首先,在匿名函数的情况下,我认为使用function() {...}箭头函数没有优势,尤其是考虑到this箭头函数中的绑定。

对于不是构造函数的非匿名函数,它们可以声明为绑定到名称的箭头函数。考虑到提升和可读性方面的差异,我认为使用箭头函数是否具有严格的优越性在某种程度上是一个见仁见智的问题。

对于作为构造函数的函数,可以改用类。

那么,按照现代惯例,说function永远不需要使用关键字,或者更强烈地说,永远不应该使用关键字是否正确?

编辑:要清楚,我知道函数声明、函数表达式和箭头函数之间的区别。我并不是要建议我们可以通过非 es6 JS 并盲目地将函数 decs/exprs 替换为箭头函数。我的问题是,在用 JavaScript 编写新应用程序时,是否有理由使用function关键字,如果我的理解是正确的,function关键字的效用可以被认为是类和箭头函数之间的拆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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