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Oracle Application Express 中,您可以创建一个工作区,选择创建一个新的数据库模式以与该工作区关联。还有一个“重用”模式的选项。
如果您重用在创建另一个工作空间的过程中创建的模式,很明显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但是,如果我想使用我曾经创建的现有模式之一怎么办。应如何准备此数据库架构以供 APEX 工作区使用?应该给予什么特权以及给谁?
第二个问题 - 如果我的所有 PL/SQL 代码都在现有架构code
中,应该授予哪些权限以及授予谁以便能够通过我的工作区中的 APEX 应用程序使用此架构中的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