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否建议在 Angular 2 中设置一个包含所有应用服务类的整个模块,还是在每个功能模块中创建一个服务类会更好?
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这些服务在该功能模块中被声明为提供者,是否可以在整个应用程序中共享这些服务?
是否建议在 Angular 2 中设置一个包含所有应用服务类的整个模块,还是在每个功能模块中创建一个服务类会更好?
在后一种情况下,如果这些服务在该功能模块中被声明为提供者,是否可以在整个应用程序中共享这些服务?
这似乎是一个实践/风格问题。没有确定的答案。
恕我直言,如果有一组服务总是一起使用,那么将它们打包到功能模块中是有意义的。每个模块一个服务类似乎过分了。
是的,请记住将它们导出到功能模块的module.ts
.
我的意见...我发现将服务放在共享模块中更简单,除非该服务主要由一个功能模块使用。
优点是减少了功能模块之间的耦合,并且当它们都在一个通用位置时更容易定位服务。
功能模块中的服务可以在整个应用程序中共享。只需将它们包含在您的功能模块的“提供者”部分中,然后在您的 app.module 中导入功能模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