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刚刚开始学习 Java SE 并且对包名称的通常 Java 约定没有问题,例如com.example.library_name_here.package_name_here
除了。
我一直注意到在一些相当知名的软件包中未能遵守这一点。
- J线:
jline.*
- 雅各布:(
com.jacob.*
没有 jacob.com ) - JNA:(
com.sun.jna.*
网站上的免责声明说注意:Sun 不赞助这个项目,即使包名称 (com.sun.jna) 可能暗示其他情况。)
所以我想知道,是否存在通常的反向域名约定失效的情况,并且有很好的方法来解决它?我能想到的唯一情况是围绕域名所有权问题(例如,您更改项目托管/域名,或者已经有一个众所周知的包对您的域具有“抢注权”,或者您对域的所有权运行出去&别人抢购它)。
编辑:如果我使用我公司的域名,并且我们被收购或分拆,我们应该如何处理包名?保持它们相同或重命名?(我认为从引用包的编译类然后丢失的角度来看重命名是不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