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个包含 8 个 Web 项目和 12 个可执行文件的解决方案它们都非常紧密耦合,因为它们之间共享了很多业务库;我们在 VSTS 中对整个解决方案有一个构建定义,但有 20 个不同的发布定义。
我们有用于 Dev/QA/Pre-Prod/Production 的单一环境、足够多的并发活动开发和管理限制,因此在所有环境模型中进行单一更改对我们来说并不适用;开发和 QA 测试,稍后将转移到针对发布候选者的夜间复合构建。
在我看来,我们希望有两组发布定义(一个开发和一个 QA 集,以及一个通过生产集的用户接受),但如果遵循该模型,我们最终会有 40 个发布定义。我错过了什么吗?我们对 EXE 有单独的定义,因为我们不希望一个发布失败影响另一个发布,并且由于它们都是单独目录的单独有效负载,因此它们似乎都应该是不同的。
每个可部署项目 1 个发布定义的模式是否正确,并且在夜间构建的情况下,两组所有可部署发布定义是否正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