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开始使用 dto(数据传输对象),我对构建 API 系统架构的最佳方式有些怀疑。
想象一个域实体“A”,与“B”、“C”和“D”有关系。我们有一个服务“S”,它返回一个包含所有“A”的 json 列表。在该服务中创建“ADTO”是否正确,填写“BDTO's”、“CDTO's”和“DDTO's”?如果我们有另一个服务“S2”,我们需要返回一组特定的“B's”,那么我们需要创建另一个“B2DTO's”树与“C2DTOS's”,“D2DTO's”......?这是正确的方法吗?
我看到这样,我们将拥有一个庞大而复杂的 DTO 树,每个用例都有一个特定的 DTO。
编辑:
我忘记了汇编程序部分。是否需要为每个 DTO 实现不同的汇编程序?例如,对于实体 A,我们有两个 DTO。我可以使用相同的汇编器还是更好地使用 A1Assembler 和 A2Assembl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