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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电子邮件创建了一个租户,但后来删除了它,我目前有两个具有其他电子邮件地址的租户。当我尝试使用之前删除的租户的电子邮件地址创建一个新租户时,错误“电子邮件地址已在使用”是如图所示,没有此电子邮件或管理员的租户。请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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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错误已在 0.10 版本中修复。

此外,我们将 Tenant 和 Tenant Admin 创建的过程分开。请注意,从现在开始,它们是两个独立的实体。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链接

Kaa 的最新版本即将推出。

于 2016-10-31T18:13:54.143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