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虑 Martin Fowler 的企业应用架构模式和前端控制器模式:http ://martinfowler.com/eaaCatalog/frontController.html 显然,它使用了单例模式。好吧,我在 php 应用程序中有一个类包,它们可以一起工作(如 Zend 的控制器包),并且有一个类使它们都可用,并且由于它与 Front Controller 的大部分概念相似,我将其命名为 PackageName_Front。但它不应该是一个单例类(与 Front Controller 相对),所以我仍然让它有 Front 这个名字吗?如果不是,我给它取什么名字?因为它是一个相当大的包,所以我只需要它尽可能地遵循约定(不是以教条的方式!)以便其他开发人员可以阅读。
更多信息:它与控制器无关。它只是一个像 Zend_Form 一样工作的对象(它将 Zend_Form_Element_X 和 Zend_Validate 等所有其他对象的使用合并到一个对象中)但我不能只将它命名为 PackageName。它必须是PackageName_Something,我只是不知道Something应该是什么。也许是“处理程序”?...我只是想确保当有人读到它的名字时,不会对它在整个包中的作用感到困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