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网上找不到任何关于在项目中使用 gRPC 和 protobuf 的“最佳实践”。我正在实现一个事件源服务器端应用程序。核心定义了领域聚合、事件和服务,没有外部依赖。gRPC 服务器调用传递请求对象的核心服务,最终将其转换为要发布的事件。事件使用 protobuf 序列化并在线发布。我们目前处于两难境地,我们的事件是否应该直接是 protobuf 生成的类,还是应该将核心和事件分开并实现映射器/序列化器层来在 protobuf <-> 核心之间转换事件
如果我们没有考虑其他方法,请指导我们:)
谢谢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