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托管多个组织和应用程序的多租户系统中,一个组织可能使用系统上托管的多个应用程序,我的用户和角色模型是否应该使单个用户或角色可以跨多个应用程序和组织存在?还是应该将用户实体限制为单个组织/应用程序对,然后定义一些总体模型以将这些用户实体联系在一起?
那是:
约翰·多伊是一个人
他想使用 ApplicationA 和 ApplicationB
他在两个不同的公司工作(请耐心等待),OrganizationA 和 OrganizationB
用户模型应该是:
johndoe@someuniquesuffix 是他唯一的用户名。这使他可以访问两个组织的两个应用程序。
johndoe@applicationa@organizationa 是他在 OrganizationA 的 ApplicationA 的用户名。johndoe@applicationb@organizationa 是他在 OrganizationA 的 ApplicationB 的用户名......对于 OrganizationB 也是如此。然后有一些“主”列表显示应用程序/组织的所有 4 个用户帐户对应于同一个实际“人”,John Doe?
上述相同的场景适用于我将如何设计我的角色模式。
感谢您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