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ython 2.6 基本上是让转换到 Python 3 更容易的垫脚石。如果不破坏与语法和类库的向后兼容性,许多注定要用于 Python 3 的特性都是在 2.6 中实现的。
为什么其中没有集合文字 ( {1, 2, 3}
)、集合推导 ( {v for v in l}
) 或 dict 推导 ( {k: v for k, v in d}
)?特别是 dict 理解将是一个巨大的福音......我发现自己dict([(k, v) for k, v in d])
最近使用相当丑陋的东西。
是否有明显的我遗漏的东西,或者这只是一个没有成功的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