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时间以来,我们一直在使用 Subversion 提交作为管道触发器进行持续集成和持续交付。最近,我们开始在一些带有git-flow的项目中使用 git ,我们正在尝试决定应该使用 git-flow 的哪个分支来触发持续集成和持续交付管道。
这里有两种方法:
1.使用开发分支
问题:使用 git-flow 我们应该在生产中部署发布(或主)分支,所以我们必须构建两个不同的管道,一个用于持续集成(分支开发),一个用于持续交付(分支主)。这可能会在生产中引入错误,因为生产中的版本与其他环境(集成、测试、暂存)中的版本不同。
2.使用主分支:
问题:这样一来,我们就不会有真正的持续集成,因为对这些分支的更改不是很频繁地推送。
哪个是管道中使用的正确分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