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是关于 HTTP 标头“Accept-Encoding”的媒体类型的优先顺序,当所有的权重相同时,我的博客上的这条评论已经提示了这个问题。
背景:
Accept-Encoding 标头采用逗号分隔的浏览器可以接受的媒体类型列表,例如 gzip、deflate
还可以指定质量因子以优先考虑其他媒体类型,例如在“gzip;q=.8,deflate”的情况下,首选 deflate - 但与此问题无关。注意:带有“q=0”的类型表示“不可接受”。
RFC2616还指出应该首先对媒体类型定义的“最具体的参考”进行加权。即“text/html;level=1”应该用在“text/html”之上——这也与问题无关。
问题:
在以下情况下,哪种媒体类型具有优先权?
Accept-Encoding: gzip,deflate
两种类型都具有等效的品质因数 1,并且两种类型对浏览器都是“可接受的”——因此可以使用任何一种。我一直认为输入的第一种类型应该是“首选”,但在RFC中似乎没有针对这种特殊情况的具体示例或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