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在学习函数式编程,并试图以函数式风格解决几个问题。在将问题分解为函数时,我经历过的一件事是,我似乎有两个选择:使用具有相似参数列表的几个不同的函数,或者使用嵌套函数,作为闭包,可以简单地引用父函数中的绑定。
虽然我最终选择了第二种方法,因为它使函数调用更小并且似乎“感觉”更好,但从我的阅读来看,我似乎可能错过了函数式编程的要点之一,因为这似乎是“一面-有效”?现在,这些嵌套函数不能修改外部绑定,因为我使用的语言阻止了这一点,但是如果你查看每个单独的内部函数,你不能说“给定相同的参数,这个函数将返回相同的结果”因为他们确实使用了父作用域中的变量......我是对的吗?
什么是理想的进行方式?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