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我试图理解为什么集合的类别是这样定义的,单例集合作为终端对象。如果“集合”范畴包含所有可能的集合,以及这些集合之间所有可能的态射,为什么从单态集合到所有其他具有无限基数的集合没有单射、非满射态射?在这种情况下,不会有任何终端对象。

那么是什么规则导致它以定义的方式被定义,而不是用无限集和态射来定义。我想这与它是一个“具体”类别有关。但我不明白它怎么这么明显。

4

1 回答 1

2

根据定义,一个类别中的终端对象是一个对象 T,其属性对于该类别中的任何对象 C,都恰好有一个箭头 C -> T。在集合的类别中,单例对象,例如 {1} 具有这个性质:

对于任何集合 S,有一个函数 f:S -> {1} 通过为 S 的任何元素 s 设置 f(s)=1 来定义。不能有另一个函数 g:S -> {1},因为对于S 的某些元素 s,g(s) 必须是 {1} 的元素 t,而不是 1,但不存在这样的元素 t。因此,对于该类别的每个对象 S,从 S 到 {1} 恰好有一个函数。

您关于从 {1} 到集合 S 有很多函数的评论是无关紧要的;他们走错了方向,与终端对象的定义相关。

于 2015-05-31T00:37:59.547 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