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知道为什么要在特定类中设置元素的样式,如下所示:
.reddish H1 { color: red }
在上下文选择器下的 CSS1 规范中显示为正确语法的示例:
但它没有在 CSS2 规范中作为示例显示:
至少我找不到它的例子。CSS2 中的语法规则是否发生了变化,还是只是简单地推断为正确的语法?
我想知道为什么要在特定类中设置元素的样式,如下所示:
.reddish H1 { color: red }
在上下文选择器下的 CSS1 规范中显示为正确语法的示例:
但它没有在 CSS2 规范中作为示例显示:
至少我找不到它的例子。CSS2 中的语法规则是否发生了变化,还是只是简单地推断为正确的语法?
该语法是正确的,但该示例可能由于几个原因而发生了变化。
首先,通过描述类的功能来命名类并不是最佳实践。在 的情况下.reddish h1
,示例 CSS 显示它将被着色为红色。但是,如果在以后的设计更改中h1
,实际上应该是蓝色的
.reddish h1 { color: blue; }
没有什么意义。你应该根据它们在页面上的功能或目的来命名你的类,而不是它们应该代表的样式。
其次,不建议对颜色使用关键字,因为您收到的颜色取决于浏览器的解释。相反,您应该使用十六进制代码“#ff0000”来获得所有浏览器中的准确颜色,而不是“红色”。(红色可能不是最好的例子,但那里有一些奇怪的颜色关键字)。
虽然这些事情都不是那么糟糕,但它们都可以解释为什么这个例子在规范中发生了变化。
您应该用小写字母(h1,而不是 H1)编写元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