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HTML5 的 W3C 工作草案中,有一句话我觉得很困惑:
http://www.w3.org/TR/html5/introduction.html#html-vs-xhtml
包含字符串“-->”的注释可以在 DOM 中表示,但不能在 HTML 语法或 XML 中表示。
我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来解释这一点:
包含字符串“-->”的注释可以用 XML 和 DOM 表示,但不能用 HTML 语法表示
包含字符串“-->”的注释可以在 DOM 中表示,但既不能用 HTML 语法也不能用 XML。
我真的觉得原来的配方非常混乱。它是什么意思,甚至是正确的英语吗?
如果我想指出我发现这样的措辞非常令人困惑,因此其他非英语母语人士也很可能会发现这种表述也非常令人困惑,我应该联系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