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与客户的应用程序交互,我们使用 XML 文档。也就是说,我们通过 HTTP 发送 XML 并以相同的方式接收响应 XML 文档。客户指定了两个 XML 模式来描述请求和回复的格式。一切正常,直到有一天客户开始在响应 XML 中使用 CDATA 部分。我们设置解析器时没有注意 CDATA 部分,因此我们未能解释它们。
我的问题是:谁在这里犯了错误?我试图在 XML 标准中找到答案,但我仍然不确定。我想我不能规定在 XSD 中使用或不使用 CDATA,对吗?如果是这样,就 XSD 达成一致还不够,而是必须就 CDATA 部分达成单独的协议吗?还是必须准备好解析 CDATA 和常规文本?
我对你的个人观点和任何官方声明也很感兴趣。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