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测试人员,我想知道是否可以限制用户手动创建新对象。限制应该在 ABAP 中以编程方式完成,而不是通过删除权限。
背景信息:我们有相当复杂的对象,很难手动设置。因此,我们实现了一个向导,它在创建对象时执行所有条件检查等。此外,如果向导可以工作,用户必须具有适当的权限才能创建对象。
是否可以从创建新对象时出现的列表中删除该复杂对象的对象类型(按“新建”按钮)?
由于我只是我们软件这一部分的测试人员,因此我无法展示任何现有代码。我刚刚得到反馈“这是不可能的”,这对我来说现在很难相信。可用性确实受到影响,因为人们试图手动创建这些对象并且无法使其工作。
我也不需要工作代码示例,只需要开发人员在哪里找到解决方案的提示(类或方法或设置)。然后我会坚持让他实现它:-)
更新
今天,用户可以点击“新建”图标。然后,出现一个包含 4 个选项的对话框。3 种选择适用于他将像这样创建的简单对象。但是,该列表中的第一项是复杂对象,无法手动创建(为什么我们有向导)。我想知道是否可以以编程方式从列表中删除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