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关于编码风格和推荐实践的问题:
正如问题的答案中所解释的,不需要将 super() 放入构造函数中?,如果您为应该使用超类中的默认(无参数)构造函数的类编写构造函数,则可以super()
在构造函数的开头调用:
public MyClass(int parm){
super(); // leaving this out makes no difference
// do stuff...
}
但你也可以省略调用;在这两种情况下,编译器都会像 super() 调用一样。
那么,您是否将调用放入构造函数中?
一方面,有人可能会争辩说,包括在内super()
会使事情更加明确。OTOH,我总是不喜欢编写冗余代码,所以我个人倾向于将其省略;但是,我确实经常在其他人的代码中看到它。
你有什么经验?您对一种或另一种方法有疑问吗?您是否有规定一种方法的编码指南?
顺便说一句:一个相关的问题(仅供参考):